编号:    

人人聚财定投宝O2017011401期协议

尊敬的客户:

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称"人人聚财")定投宝出借计划(以下称"定投宝")面向人人聚财的新老注册用户。定投宝旨在为人人聚财的新老注册用户提供效率更高、退出更加灵活、资金利用率更高的出借计划,以便更好地服务出借出借人。

  •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乙方: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501、502、506
  • 邮编:518000
  • 咨询电话:400-9690-900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投宝意向

1 、在P2P模式下,乙方推出"出借人授权乙方在人人聚财网(“人人聚财网”系指“人人聚财”网站(域名为:www.rrjc.com)、“人人聚财”注册微信服务号(微信号:rrmoney)、“人人聚财”APP软件)为甲方进行优先自动投标及到定投宝期限届满按相关规则退出"的定投宝,为加入定投宝的出借人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出借人的合法利益。

2、 甲方同意加入本次定投宝,并自愿遵守人人聚财网的所有规则。

第二条、定投宝金额

1、 甲方以下列自有合法资金加入本次定投宝:申请加入时间: 加入金额(单位:元):

2 、甲方加入本次定投宝后,即视为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按照甲方首次加入定投宝的时间先后顺序,将甲方加入定投宝的金额在人人聚财P2P平台安排进入优先自动投标。

3、 甲方本次定投宝往期年化收益: 【6.6】%-【6.6】%

第三条、本次定投宝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 名称:定投宝O2017011401(上下文均称"本次定投宝")。

2、 描述:甲方加入本次定投宝后,定投宝期限内加入定投宝的金额将被优先安排自动投标,投标指将加入的资金一次性全额(或部分)直接出借给小额借款客户或者受让其他出借人拟转让的债权,以及小额借款客户还款资金再出借或者再受让,因此本期定投宝中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借款项目。甲方未选择到期后自动续投的,定投宝期限届满之日,乙方协助甲方将所持全部债权完成债权转让,甲方整体退出本次定投宝。

3、优先自动投标范围:人人聚财P2P平台上开放的拥有第三方机构承诺代偿的借款项目。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等)为出借人的借款提供第三方机构代偿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承诺进行代偿、债权回购等方式。

4、 加入金额要求:最低加入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并以人民币【1000.0】元整数倍递增。

5、 申请期:自________,期间内满标则申请期结束。

6、 定投宝期限:自首次定投宝加入日期至--。

7、 退出情形:定投宝期限届满之日则甲方退出定投宝;退出后,甲方的本次定投宝金额将不再被安排优先自动投标。

8、到期退出:甲方未选择到期后自动续投的,在定投宝期限届满之日自动退出定投宝,乙方将安排以转让甲方定投宝下相对应债权的方式实现甲方退出。乙方对于定投宝到期退出时的债权转让,不收取债权转让服务费用。

9、 提前赎回:不可赎回。

10、甲方收益及支付:甲方的收益将按本次定投宝所投标的对应的《借款协议》分别确认(扣除乙方为甲方提供贷后还款管理的费用)。根据所投项目的还款周期,定投宝所投标的之利息收入将根据甲方的选择进行相应处理(甲方可进行以下三种选择:a.提现到银行卡(目前暂不支持),b.转入甲方在人人聚财平台的账户,c.利息复投);如果甲方选择转入其人人聚财账户,则利息按期自动转入;如果甲方选择利息复投则系统会安排在定投宝内自动投标。甲方定投宝到期退出或提前赎回完成后,转让本次定投宝项下所有债权后的收益,也将转入至甲方人人聚财账户。

11、相应费用:乙方对于甲方定投宝金额不收取利息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对于甲方定投宝到期退出或提前赎回的,不收取债权转让服务费用;甲方每月提取本次定投宝项下所投标的利息收入,如果选择提现至银行卡账户的,提现按照人人聚财现有规则执行。乙方仅收取贷后还款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来源于甲方加入定投宝所对应的借款的利息等收益中超过定投宝往期年化收益以外的部分(本期定投宝往期年化收益请参加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管理费用在结算甲方利息收益时自动扣除,定投宝出借债权实际收益不及往期年化收益的,乙方不收取管理费用。

第四条、 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 甲方按照人人聚财网的规则,在定投宝下点击“立即购买”确认后,则本协议成立,甲方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及接受人人聚财网上与本协议相关各项规则的规定。

2、 乙方根据定投宝下对应的《借款协议》和/或《债权转让协议》将本次定投宝的全部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划转至各借款项目中借款人和/或债权出让人(出借人)之日起,本协议立即生效。。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出借资金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闲散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为履行本协议而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甲方投入到定投宝中的资金享有优先自动匹配项目权。

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且乙方接受该等委托代甲方收取出借款项所对应的每期本息。代收的每期本金自动优先投标到定投宝中的借款项目,代收的每期利息按照甲方的选择进行处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且乙方接受该等委托:乙方在本次定投宝满标审核通过系统完成自动投标后以甲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乙方在定投宝期限届满及甲方申请提前赎回时安排转让甲方定投宝下相对应债权后以甲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债权转让协议》,乙方系统在相对应债权所涉及《借款协议》中进行相应债权转让的记录。

3.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代甲方在有必要时对借款人进行贷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发律师函、对借款方提起诉讼等。甲方在此确认明确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以上工作,并授权乙方可以将此工作委托给其他方进行。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甲方或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对甲方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保密;如任何一方违约,或因相关权力部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乙方有权披露。

第六条、定投宝保障

1.为降低甲方因出借标的过于集中所带来的信用违约风险,乙方将对甲方加入本次定投宝金额安排分散化的优先自动投标。 甲方加入定投宝的资金都会有具体的项目对接,且每个项目都有第三方机构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承诺进行代偿/债权回购等形式为其本息提供保障。

2.为保证本次定投宝的及时性,在甲方加入本次定投宝时,一旦定投宝满标审核通过即刻开始为甲方加入定投宝金额安排优先投标。

3. 定投宝投标的优先性,乙方将为甲方加入的定投宝金额安排优先自动投标,保障甲方加入定投宝金额(尚未订立《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的部分)可以按加入定投宝顺序优先进行自动投标。

第七条、附则

1、意外事件: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其本次定投宝金额对应的资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视为甲方就全部本金进行了提前支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因此而自动终止的,甲方将不再享有相应收益。

2、税费:甲方承担本定投宝所获利息收益的应纳税额。

3、甲方声明和保证:在签署本协议书前,乙方已就本协议书及有关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向甲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甲方已认真阅读本协议有关条款,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

4、其他

(1)本次定投宝不提供纸质账单。甲方可以通过乙方人人聚财网站或客服人员、网站平台查询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如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2) 本次定投宝并非独立于甲方在注册、使用人人聚财网站时需要遵守的相应规则和订立的相关协议。甲方必须遵守人人聚财的相关规则和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有违背,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 )由于人人聚财网站及相关第三方的设备、系统故障或缺陷、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力中断、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交易中断、延误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如本次定投宝金额未达到定投宝规模要求,经乙方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定投宝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乙方有权宣布定投宝不成立。

(5)本次定投宝期限内,如甲方追加定投宝金额,则在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多份定投宝协议的情况下,应以最后订立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为准。其中,每一份协议均为甲方加入定投宝金额所对应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6)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永久保存在乙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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